根据《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标准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自愿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论证等程序,《生态环境重大工程实施评估指南》团体标准通过了论证,拟正式立项。现将拟立项团体标准名称、牵头单位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。
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会联系。
联系人:高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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